福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焦点要闻
来源:福州晚报     时间:2023-05-07 07:37:19


(资料图)

福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实施期限延长到明年底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自本月起,我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据介绍,降费率政策是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我省此次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例如,小张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资总额为5000元。按照原失业保险总费率3%计算,甲公司每月为小张缴纳其月工资总额2%的失业保险费100元。小张每月缴纳其月工资总额1%的失业保险费50元。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后,甲公司每月只需为小张缴纳失业保险费25元,小张每月也只需缴纳失业保险费25元。

据悉,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全文共4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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