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调降: “让利基民”以外的思考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7-11 10:07:51

来源:金融时报

酝酿已久,市场呼声鼎沸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终于正式启动。根据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实际和投资者需求,证监会制定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他行业机构合理调降基金费率。7月8日,约20家头部基金公司发布调低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管理费及托管费的公告,从具体调整安排来看,各基金公司宣布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调降至1.20%、0.20%。


(资料图片)

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管理规模已达到27.77万亿元。如何正确看待和理解此次基金费率调降,对下一步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和实体经济均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此次推动费率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互相支撑、共同实现。但有许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吃瓜群众”在改革消息发布后,给出了“早该降了!”“应该再低!”等言论与看法。站在非金融专业的普通投资者角度,这种心态也许不难理解。

长期以来,公募基金“旱涝保收”,基民们却不赚钱的现象饱受市场诟病。一项项被写入大篇幅基金合同中、却很难被投资者所察觉的基金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费等,共同构成了基金投资者的“持有成本”,让原本投资收益便不及预期的基民们更是难言获得感。《金融时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基民在买了一只权益类基金后,两年多时间内被收取的各项费用合计近5.4%,而持有收益率却为-0.1%。

同时,近年间五花八门的各类概念板块在一番番市场炒作下接连涌现,基金公司普遍趁机追逐热门赛道发行相关新产品,但多属于“新瓶装旧酒”的重复设计。投资者们目不暇接,看产品名称里有某一个热门概念,再看发行管理人是市场中颇有名气的大基金公司和“明星”基金经理,便晕乎乎按下了“申购”键。殊不知这或又是一次公募基金间为扩大规模而出现的低质量“内卷”,新发产品结构上可能并无创新,持仓配置与类似概念相较也大差不差、乏善可陈,业绩表现自然也是随波逐流。

但需要强调的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牵涉面甚广,绝不可能是随时想降就能降、直接全面降或者“一降了之”“做一锤子买卖”这么简单,统筹全局下好一盘棋,要充分考虑行业的承受力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也是为什么此次公募基金管理人调降费率,是在监管引导推动与行业主动作为相结合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合理、稳妥、有序的费率机制改革。必须要强调与重视监管引导的必要性,否则“走了样”的改革,最终只会损害行业健康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若离开监管的窗口指导,对费率不做下限要求,或出现“谁想降就能随便降”的现象,公募基金行业便极有可能会出现管理人为抢占市场份额而非理性下调费率的情况。“价格战”绝不利于公募基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投研能力的中小基金公司极有可能在恶意竞争中被率先甩出局。这也是为什么此次率先宣布降费的公募基金公司大都为市场中的头部管理机构。此外,若简单粗暴式下调费率,也将对卖方研究市场形成极大冲击,特别是对较为依赖研究服务取得分仓佣金的中小券商而言。

对投资者来说,基金产品看似“让利”的吸引力背后,有可能出现管理人的“消极”管理和非专业化、非规范化运作。因为对从价格战生存下来的头部基金公司而言,提高投研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也已被削弱,特别是在存款利率全面下调,理财、信托等资金溢出的当下,即便降低费率但大量资金涌入使得其管理“盘子”大了,照样能“躺着赚钱”。

此次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让利基民”,值得点赞,不过,公募基金真正回报投资者,更应该是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例如,让广大基民们能通过购买和持有基金产品获得与产品风险、定位等相匹配的可预期收益。当然,这并非仅凭一份文件、一家基金公司或一位经理的“一己之力”便可达成,更加全面的投资者教育、更加利好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更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更加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等缺一不可。

基金公司作为推出基金产品的最直接责任方,的确应该在提高基金管理人专业性、规范性等方面下足功夫,加快从“重销量、重首发”向“重保有、重持营”转变,在推出更多既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入市,也能为实体经济输入资金活水的创新产品上下真功夫。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真正优质的基金产品,管理费率只要是在合规且合理的水平之内,或偏高点或偏低些,也许对投资者而言都不再那么重要了。对投资者而言,“流”要节,但源头开了,才是关键。

好的投资端建设一定是要各方协力的,投资者对短期业绩多些宽容,在市场波动时,给予基金管理人更充分的研究和操作时间及腾挪空间,树立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基金经理也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对得起市场的这份信任,用业绩回馈投资者的陪伴。

此前,证监会受理了一批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近日,证监会又正式接收了11只浮动费率产品募集申请,包括与基金规模挂钩、与基金业绩挂钩两类。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普遍实行的固定管理费率虽遭受了不少市场批评,但相较浮动费率而言更能规避基金管理人的“短视化”行为,使其在市场大幅波动时保持理性操作,具有一定合理性。不过,此次改革向浮动管理费率迈出一步,也是监管在深入研究、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作出的一次有益探索与尝试,产品落地后各方的实践检验结果值得期待。

改革大幕已经拉开,头部基金公司旗下的主动权益类产品调降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只是第一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市情、与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费率制度机制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需“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稳慎推进、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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